头孢颗粒物,适用范围为本产品适用对头孢比较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以外),肺炎链球菌、衣原体、卡他布兰汉革兰阴性杆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及流感链球菌等。
适用范围
本产品适用对头孢比较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以外),肺炎链球菌、衣原体、卡他布兰汉革兰阴性杆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及流感链球菌等造成的以下病菌感染病症:
1.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感染时),漫性呼吸道感染病症的继发性感染,肺炎;
2.肾盂肾炎、膀胱炎、衣原体性尿道炎;
3.胆囊炎、胆管炎;
4.猩红热;
5.中耳炎、副鼻窦炎。
副作用
临床实验材料说明,本产品关键副作用为包含腹泻等消化系统反映(0.87%),皮疹等皮肤症状(0.23%),临床医学查验值出现异常[包含GPT上升(0.61%),GOT上升(0.45%),嗜酸性粒细胞增加(0.20%)]等。实际以下:
(1)比较严重副作用:
血压休克:有造成休克(0.1%)的可能性,应紧密观查,若有出現不适,口腔内部出现异常感、哮喘、眩晕、尿感、耳鸣、流汗等状况,应终止给药,采用适度处理。
血液皮肤过敏样病症:有出現皮肤过敏样病症(包含呼吸不畅、全身通红、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等)(<0.1%)的可能性,应紧密观查,若有出现异常产生时终止给药,采用适度处理。
补充皮肤病变:有产生皮肤粘膜眼候群症(Stevens-Johnson候群症,0.1%),中毒副作用外皮坏死症(即Lyell候群症,<0.1%)的可能性,应紧密观查,若有产生发热、头痛、关节疼、皮肤或黏膜红斑、小水泡、皮肤紧张、烧灼感、疼痛等病症,应终止给药,采用适度处理。
负重血液阻碍:有产生粒细胞注意力不集中症状(<0.1%,早期症状:发热、咽喉疼、头痛、职业倦怠等),溶血性贫血(<0.1%,早期症状:发热、血红蛋白尿、贫血等病症),血小板低([0.1%,早期症状:斑点状流血、紫斑等)的可能性,且也是有同别的头孢抗生素一样的导致全红细胞降低的汇报,因而应紧密观查,比如开展定期维护等,有出现异常产生时要终止给药,采用适度处理。
足月肾脏功能阻碍:因为造成亚急性肾功能不全等比较严重肾脏功能阻碍(<0.1%)的可能性,因而应紧密观查,比如定期开展查验等,若有出现异常产生时,应终止给药,采用适度处理。
软管结肠炎:可能造成伴随脓血便的比较严重大肠炎比如伪膜性结肠炎等(<0.1%)。若有腹痛、反复腹泻出現时,应该马上终止给药,采用适度处理。
软骨有产生间质性肺炎,(有出現伴随发热、咳嗽、呼吸不畅、胸部X线出现异常,嗜酸性粒细胞增加等病症)及PIE候群症(均<0.1%)等的可能性,若有所述病症产生应终止给药,采用给与激素类药物等适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