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上口腔溃疡其实是比较痛苦的一件事情,而且有些人可以说是反复受到口腔溃疡影响的,这时就需要注意一些饮食禁忌了,此时不适合吃荔枝、胡椒以及烟酒等这一类食物。
1、橘子
橘子是高热量水果,一次服食过多的橘子,会引起“上火”表现,会出现口角生疮,或口腔黏膜溃烂,或舌尖起泡,咽干喉痛等。
2、荔枝
荔枝中含有丰富的果糖,容易引起上火,牙疼。《本草纲目》亦载:“鲜者食多,即龈肿口痛。”因此,有口疮之人,包括口舌溃疡、口糜、齿龈肿痛等,切忌多食。
3、胡椒
辣,热,纯阳食物,非常容易上火。口疮乃内热炽盛,心胃有火,法宜清凉之物,胡椒味大辛,气大温,切勿食之。误食之,必将加重病情,慎之慎之。
4、芳香调味品
凡火热之证或阴虚火旺之病,皆不宜食。正如《本草经疏》中所告诫:“一切阴虚阳盛,火热上冲……口疮等证,法所咸忌。”
5、烟、酒、咖啡及刺激性饮料。
6、各种腊制品:腊肉、火腿等。
7、各种炒果:炒花生、炒瓜子等。
8、各种腌制品:如咸菜、咸肉、咸鱼等。尤其是经反复腌制或腌制时间过长的“老咸菜”、“老咸肉”等。
9、各种笋和笋制品:冬笋、竹笋、毛笋、干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