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口服避孕药方法避孕,是我国生育年龄妇女常用的方法之一。但是,如果选择药物或使用方法不当或对其副作用不了解,不但达不到避孕目的,反而可能招来一些疾病,得不偿失,为此,特把一些口服避孕药的用药注意事项做一个介绍,以告诫生育年龄的女性们。
1、选用前必须找医生做健康检查
选择这种方法避孕之前,应该找医生做健康检查,凡是有急、慢性肝病、心脏病、肾病、高血压、乳腺增生症、乳腺癌、子宫肿瘤、血液病和血栓性疾病者最好不用或按医生意见慎用。
2、必须规定服药
用药方法必须按医生规定要求服用,不得随意改变时间和剂量,不得漏服,如果漏服,次日晨加服1次。
3、要选择适合自己的药品
根据自己情况,请医生帮助选择一种适合自己特点的口服避孕药,一般不要随便更换。
4、服药后要定期做健康检查
应定期做健康检查,尤其注意肝功能变化,如果连续3个月不来月经,应立即停药,请医生诊治。
5、避孕效果不佳时应改用其他方法避孕
当你患病需要用胍乙啶、胰岛素、巴比妥、苯巴比妥药时,这些药可能影响避孕效果,应改用其他方法避孕。
6、注意特殊情况下的服药
服药过程发生不规则出血,称为突破性出血,多数发生在漏服药以后,也有少数人虽未漏服也可发生。若在月经前半期出血,多为雌激素不足,可每晚加服炔雌醇0.005—0.015毫克,至第22日停药。
若在月经的后半期出血,多为孕激素不足,可每晚加服安宫黄体酮4毫克至第22日停药。若出血量似月经量,即停药,于出血第5日起开始下周期用药。
7、需怀孕应在停药5个月以后
欲想怀孕,受孕时间最好在停药5—6个月,在这个期间最好用避孕套避孕。
8、停用长效避孕药必须服过渡药
口服长效避孕药,不可突然停药,要想停药时,应在月经周期第5日起服短效避孕药,连续3个月,作为停用长效避孕药的过渡。
9、要保管好药物以防误服
放药品抽屉或衣柜要上锁,以防孩子当糖果误服。不要和其他药品混放,以免拿错。
10、产后半年不宜服用避孕药
哺乳期不宜服用,可抑制乳汁分泌,产后未满半年或月经来潮前,不宜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