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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硝唑芬布芬胶囊
甲硝唑芬布芬胶囊

甲硝唑芬布芬胶囊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通用名称:甲硝唑芬布芬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1023593

生产企业: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牙龈炎,牙周炎等疾患。对口腔炎,舌炎等亦有一定疗效。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甲硝唑芬布芬胶囊
甲硝唑芬布芬胶囊
红霉素眼膏
红霉素眼膏
主要成分

甲硝唑0.1g,芬布芬75mg。

本品每支含红霉素12.5毫克。辅料为:液状石蜡、黄凡士林。

生产企业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1023593

国药准字H1102127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牙龈炎,牙周炎等疾患。对口腔炎,舌炎等亦有一定疗效。

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3次。一日总量不超过14粒。

涂于眼睑内,一日2~3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副作用

1. 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周围神经病变。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1) 胃肠道反应,如胃痛﹑胃烧灼感﹑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少数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胃溃疡﹑出血﹑甚至穿孔。(2) 可逆性粒细胞减少。(3) 过敏反应,皮疹﹑麻疹﹑瘙痒等。(4) 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5) 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6) 白细胞数轻度下降﹑血清转移酶微升等较少见。

偶见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等过敏反应。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牙龈炎,牙周炎等疾患。对口腔炎,舌炎等亦有一定疗效。

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药理作用

红霉素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对革兰阳性细菌和沙眼衣原体有抗菌作用。

注意事项

1. 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2. 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3. 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4. 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5. 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缓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6.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7. 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8. 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9. 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10. 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用前应洗净双手。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使用后应拧紧瓶盖,以免污染药品。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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