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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鼻炎片
康乐鼻炎片

康乐鼻炎片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康乐鼻炎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63821

生产企业: 广西厚德大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疏风清热、活血驱瘀、祛湿通窍。用于外感风邪、胆经郁热、脾胃湿热而致的伤风鼻塞、鼻窒、鼻鼽、鼻渊(急、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鼻窦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康乐鼻炎片
康乐鼻炎片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主要成分

苍耳子、辛夷、白芷、穿心莲、黄芩、广藿香、麻黄、防风、牡丹皮、薄荷脑、马来酸氯苯那敏。

本品每支10ml含玻璃酸钠10mg。辅料为:无水枸橼酸、枸橼酸钠、山梨醇、注射用水。

生产企业

广西厚德大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德国悟兹法姆药业集团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63821

注册证号H2015015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疏风清热、活血驱瘀、祛湿通窍。用于外感风邪、胆经郁热、脾胃湿热而致的伤风鼻塞、鼻窒、鼻鼽、鼻渊(急、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鼻窦炎)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需使用频率更高(如每天使用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可在配戴隐形眼镜时使用,本品使硬性和软性隐形眼镜的配戴更加舒适,且不会形成任何的附着或残留物。本品适于长期治疗。

副作用

本品含有马来酸氯苯那敏(扑尔敏)其禁忌为: 1.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2.癫痫患者; 3.接受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治疗的患者; 4.对本品高度过敏者。 【注意事项】 一.本品是中西复方制剂,

详情见产品说明书

禁忌

本品可以用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成分

疏风清热、活血驱瘀、祛湿通窍。用于外感风邪、胆经郁热、脾胃湿热而致的伤风鼻塞、鼻窒、鼻鼽、鼻渊(急、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鼻窦炎)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本品包含玻璃酸的钠盐,是一种存在于眼部和身体其他一些部分的天然物质。玻璃酸钠的特性是可以在眼睛表面形成一种规则、稳定、长效的水分膜,不易被洗去,而且不会引起视力模糊并可长时间保护眼睛不会有干涩和刺激感。治疗干眼症的主要目的是增加角膜前泪液膜的稳定性和容量。玻璃酸是一种与粘蛋白(1种泪液成分)化学结构、分子量和流变学性质都相似的物质。由于它的粘弹性,眼睛可以保持润滑而不会引起视力损害。另外,玻璃酸的水结合容量可以保持眼睛表面的湿润。

注意事项

一.本品是中西复方制剂,鉴于尚无充分的临床研究数据证实本复方制剂可以减轻或消除其中化学药品的不良反应或其他应当注意的事项,故在此列出与所含化学药品的相关内容,以提示医患在使用本品时予以关注。 本品含有马来酸氯苯那敏,马来酸氯苯那敏属于烃胺类组胺药物,单药使用马来酸氯苯那敏口服每次4~8mg,一日3次。 二.马来酸氯苯那敏有下列需要注意的问题: (1)对其他抗组胺药或下列药物过敏者,也可能对本药过敏,如麻黄碱、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间羟异丙肾上腺素(羟喘)、去甲肾上腺素等拟交感神经药。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也过敏。 (2)下列情况慎用:婴幼儿;孕妇;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青光眼(或有青光眼倾向者);心血管疾病;高血压、高血压危象、低血压;甲状腺机能亢进;前列腺肥大体征明显者;肝功能不良者不易长期服用;哺乳期妇女;哮喘患者;慢性过敏反应患者不宜长期单独使用,以免产生耐药性。 (3)本品不可应用于下呼吸道感染和哮喘发作的患者(因可使痰液变稠而加重疾病)。 (4)用药期间,不得驾驶车、船或操作危险的机器、高空作业,参赛前的运动员不宜服用。 (5)老年人对本药反应敏感,应注意适当减量。 三、马来酸氯苯那敏有下列不良反应: (1)少数可见嗜睡、疲劳、乏力、胸闷、咽喉痛,心悸或皮肤瘀斑、出血倾向,痰液粘稠等。 (2)少数出现药物过敏反应,如瘙痒、皮疹、胃肠道过敏反应,甚至出现血像改变。 (3)个别使用后不出现困倦感,而又失眠、烦躁等中枢兴奋症状,甚至可能诱发癫痫。 马来酸氯苯那敏药物相互作用: (1)同时饮酒或服用中枢神经抑制药,可使抗组胺药效增强。 (2)本品可增强金刚烷胺、抗胆碱药、氟哌啶醇、吩噻嗪类以及拟交感神经药等的作用。 (3)奎尼丁和本品同用,其类似阿托品样的效应加剧。 (4)本品和三环类抗抑郁药物同用时,可使后者增效。 马来酸氯苯那敏药物过量: 可致排尿困难或排尿痛、头晕、头痛、口腔鼻喉部干燥、恶心、腹痛、皮疹;儿童易发生烦躁、焦虑、入睡困难和神经过敏。

1.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睑及其表面,以防污染。2.海露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和其他眼科用药同时使用。如果使用任何其他滴眼液,请在30分钟后再使用本品。眼膏应在使用本品后使用。3.本品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每天使用需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4.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因使用本品而出现眼部痛痒、烧灼感、眼睛刺痛、结膜充血等不适症状时,应停止使用,严重者应到医院就诊。6.使用本品症状未见改善时,应停止使用。7.为防止污染,不应与其他人通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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