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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马西平片
卡马西平片

卡马西平片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卡马西平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2020323

生产企业: 国药集团武汉中联四药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复杂部分性发作(亦称精神运动性发作或颞叶癫痫)、全身强直-阵孪性发作、上述两种混合性发作或其他部分性或全身性发作;对典型或不典型失神发作、肌阵孪或失神张力发作无效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卡马西平片
卡马西平片
吡贝地尔缓释片
吡贝地尔缓释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马西平

本品主要成份为吡贝地尔。 化学名称:吡贝地尔,[(亚甲二氧基-3,4苄基)-4哌嗪基-1]-2嘧啶

生产企业

国药集团武汉中联四药药业有限公司

LesLaboratoiresServierDivisionOril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2020323

H2009022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复杂部分性发作(亦称精神运动性发作或颞叶癫痫)、全身强直-阵孪性发作、上述两种混合性发作或其他部分性或全身性发作;对典型或不典型失神发作、肌阵孪或失神张力发作无效

用于老年患者的慢性病理性认知和感觉神经障碍的辅助性症状性治疗(除阿尔茨海默病和其它类型的痴呆)。用于下肢慢性阻塞性动脉病(第2期)所致间歇性跛行的辅助性治疗。注释:这一适应症是鉴于行走距离的改善来确定的。建议用于眼科的缺血性症状。用于帕金森病的治疗:1,可作为单一用药(治疗震颤明显的类型)2,或在最初或稍后与多巴治疗联合用药,尤其是对伴有震颤的类型。

用法用量

成人常用量1.抗惊厥,开始一次0.1g,一日2~3次;第二日后每日增加0.1g,直到出现疗效为止;维持量根据调整至最低有效量,分次服用;注意个体化,最高量每日不超过1.2g。 2.镇痛,开始一次0.1g,一日2次;第二日后每隔一日增加0.1~0.2g,直到疼痛缓解,维持量每日0.4~0.8g,分次服用;最高量每日不超过1.2g。 3.尿崩症,单用时一日0.3~0.6g,如与其他抗利尿药合用,每日0.2~0.4g,分3次服用。 4.抗燥狂或抗精神病,开始每日0.2~0.4g,每周逐渐增加至最大量1.6g,分3~4次服用。每日限量,12~15岁,不超过1g;15岁以上不超过1.2g;有少数用至1.6g。通常成人限量为1.2g,12~15岁每日不超过1g,少数人需用至1.6g。作止痛用每日不超过1.2g。小儿常用量抗惊厥,6岁以前开始每日按体重5mg/kg,每5~7日增加一次用量,达每日10mg/kg,必要时增至20mg/kg,维持量调整到维持血药浓度8~12μg/kg,一般为按体重10~20mg/kg,约0.25~0.3g,不超过0.4g;6~12岁儿童第一日0.05g~0.1g,服2次,隔周增加0.1g至出现疗效;维持量调整到最小有效量,一般为每日0.4~0.8g,不超过1g,分3~4次服用。

口服 除帕金森病之外的所有适应症:每日1片于正餐结束时服用,或对于病情较严重者每日2片分别于两次正餐结束时服用。 药片应于进餐结束时,用半杯水吞服,不要咀嚼。 帕金森病的治疗: 1、作为单一用药:150mg到250mg,即每日3到5片,分3到5次服用。 2、作为多巴治疗的补充:每日1到3片(每250mg左旋多巴大约需50mg吡贝地尔)。 药片应于进餐结束时用半杯水吞服,不要咀嚼。 剂量必须逐渐增加,每三天增加一片。 或遵医嘱。

副作用

禁用:有房室传导阻滞,血清铁严重异常、骨髓抑制、严重肝功能不全等病史者。

该药物在下列情况下禁忌使用: 1、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2、心血管性休克。 3、心肌梗死急性期。 4、联合应用:止吐类精神安定药(参考[药物相互作用]);安定类精神安定药(不包括氯氮平)(帕金森患者除外)(参考[药物相互作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该药物绝对仅限于老年患者,不存在妊娠危险的人群使用。在缺乏相关资料时,不建议在妊娠和哺乳期妇女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参见其他项下内容,或遵医嘱。

成分

(1)复杂部分性发作(亦称精神运动性发作或颞叶癫痫)、全身强直-阵孪性发作、上述两种混合性发作或其他部分性或全身性发作;对典型或不典型失神发作、肌阵孪或失神张力发作无效

用于老年患者的慢性病理性认知和感觉神经障碍的辅助性症状性治疗(除阿尔茨海默病和其它类型的痴呆)。用于下肢慢性阻塞性动脉病(第2期)所致间歇性跛行的辅助性治疗。注释:这一适应症是鉴于行走距离的改善来确定的。建议用于眼科的缺血性症状。用于帕金森病的治疗:1,可作为单一用药(治疗震颤明显的类型)2,或在最初或稍后与多巴治疗联合用药,尤其是对伴有震颤的类型。

药理作用

1.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是中枢神经系统的反应,表现为视力模糊、复视、眼球震颤。 2.因刺激抗利尿激素分泌引起水的潴留和低钠血症(或水中毒),发生率约10~15%。 3.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变态反应,Stevens-Johnson综合症或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皮疹、荨麻疹、瘙痒;儿童行为障碍,严重腹泻,红斑狼疮样综合症(荨麻疹、瘙痒、皮疹、发热、咽喉痛、骨或关节痛、乏力)。 4.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腺体病,心律失常或房室传导阻滞(老年人尤其注意),骨髓抑制,中枢神经系统中毒(语言困难、精神不安、耳鸣、颤、幻视),过敏性肝炎,低钙血症,直接影响骨代谢导致骨质疏松,肾脏中毒,周围神经炎,急性尿紫质病,栓塞性脉管炎,过敏性肺炎,急性间歇性卟啉病,可致甲状腺功能减退。因注意有一例合并无菌性脑膜炎的肌阵孪性癫癎患者,接受本品治疗后引起脑膜炎复发。偶见粒细胞减少,可逆性血小板减少,再障,中毒性肝炎。

在人类,临床药理学研究已明确其作用机制: 1、刺激清醒和睡眠状态下多巴胺能型皮质电发生。 2、多巴胺控制下的不同临床功能,已经通过行为或心理测定量表的测试证明。 此外,吡贝地尔增加股动脉血流量(股血管床多巴胺能受体的存在解释了吡贝地尔对周围循环的作用)。

注意事项

1.与三环类抗抑郁药有交叉过敏反应。 2.用药期间注意检查:全血细胞检查(包括血小板、网织红细胞及血清铁,应经常复查达2~3年),尿常规,肝功能,眼科检查;卡马西平血药浓度测定。 3.一般疼痛不要用本品。 4.糖尿病人可能引起尿糖增加,应注意。 5.癫癎患者不能突然撤药。 6.已用其他抗癫癎药的病人,本品用量应逐渐递增,治疗4周后可能需要增加剂量,避免自身诱导所致血药浓度下降。 7.下列情况应停药:肝中毒或骨髓抑制症状出现,心血管系统不良反应或皮疹出现。 8.用于特异性疼痛综合征止痛时,如果疼痛完全缓解,应每月减量至停药。 9.饭后服用可减少胃肠反应,漏服时应尽快补服,不可一次服双倍量,可一日内分次补足。 10.下列情况应慎用:乙醇中毒,心脏损害,冠心病,糖尿病,青光眼,对其他药物有血液反应史者(易诱发骨髓抑制),肝病,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或其他内分泌紊乱,尿潴留,肾病。

1、在使用吡贝地尔进行治疗的患者中有出现昏睡和突然进入睡眠状态的情况,特别是帕金森患者。在日常的活动中间突然入睡,没有前兆的情况罕有报道。有必要告知患者有此类副作用的可能,在服药治疗期间如果患者驾车或者是进行机器操作必须小心注意。曾加出现过昏睡或突然入睡的患者不可驾驶车辆或进行机器操作。应当考虑减少用药剂量和退出治疗。 2、由于包含蔗糖成份,对于果糖不耐受,葡萄糖或半乳糖吸收不良或者蔗糖酶-异麦芽糖不足的患者不宜使用本品。 3、使用吡贝地尔进行治疗的患者有可能出现昏睡和/或突然进入睡眠状态,应当告知不要驾车,或者进行由于警觉改变可能导致患者及他人出现严重事故或死亡的危险活动(例如操纵机器),直至此类状况完全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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