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化系统疾病伴发的精神障碍一般治疗
(一)治疗
肝性脑病目前尚无特效疗法,需采用综合措施。治疗要点为祛除诱因,降低血氨,保肝和支持疗法。
1.消除诱因 消除和控制肝性脑病的诱发因素,如防止和及时处理消化道出血;预防和控制感染;发热;改善电解质和酸碱平衡;限制高蛋白饮食;禁饮酒和慎用麻醉药、镇静、安眠药等。
2.清除对大脑有害物质是重要的抢救措施。主要降低血氨,有助于病人的意识恢复和精神症状的改善。常用谷氨酸盐(23~46g/d)。钠盐与钾盐之比为3∶1,静脉点滴。也可选用精氨酸(10~20g)或醋谷胺(乙酰谷氨酰胺)(1g)等;亦可用左旋多巴以取代脑内假性神经介质,开始试用0.5g,以观察有无副作用,然后每天2.5~5g加入100ml生理盐水中鼻饲或灌肠。但需注意左旋多巴可能对肝细胞有损害作用。控制氨的产生还可采用巴龙霉素,服用半乳糖、果糖可改变肠道pH值,减少氨的吸收。其他尚可用换血方法、全身灌流疗法、异体肝与肝性昏迷患者进行体外肝脏灌流等。同时,还要排除肠道积血和积食,以抑制肠道细菌的繁殖,减少肠内毒物的生成和吸收,酸化肠道和降低血氨等。
3.精神障碍的处理 由于肝功能损坏,对镇静、安眠药物的耐受性减低,所以在控制兴奋、幻觉、抑郁和各种意识障碍时,应慎用或禁用催眠药、麻醉药、镇静药和抗精神病药。这些药不仅对肝脏有害,而且使网状结构水平降低,更可促使意识障碍的发生、发展和加重,甚至诱发昏迷死亡。如必须要用时,应注意选择药种和剂量。对兴奋躁动者可肌注苯二氮卓类药如地西泮(安定)、奋乃静及副醛等。禁用或慎用氯丙嗪等抗精神病药。
5.促进细胞代谢 可用辅酶A或三磷腺苷(ATP)、细胞色素C、谷氨酸等。
(二)预后
诱因明确且容易消除者(例如出血、缺钾等)的预后较好。肝功能较好,分流手术后由于进食高蛋白而引起门体分流性脑病者预后较好。有腹水、黄疸、出血倾向的患者提示肝功能很差,其预后也差。暴发性肝功能衰竭伴发的肝性脑病预后最差。肝性脑病的意识障碍一般是逐步加深,多数病例经8~12天陷入昏迷,持续时间最短10h左右,最长10h。病死率:急性肝性脑病为80%左右;慢性肝性脑病约3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