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恶性淋巴瘤一般治疗
胃恶性淋巴瘤西医治疗
一、治疗:
原发性胃淋巴瘤的手术切除率和术后5年生存率均优于胃癌,并且对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均有良好的反应,故对原发性胃淋巴瘤应采用以手术切除为主的综合治疗。由于原发性胃淋巴瘤缺乏特异性临床征象,术前诊断和术中判断的正确率较低,主要通过手术探查时活检明确诊断,并按病变大小及扩展范围确定其临床分期,以进一步选择合理的、适当的治疗方案。
1.手术治疗:
手术原则基本上与胃癌相似。大多数学者对切除胃淋巴瘤的原发病灶持积极态度。
对于ⅠE和Ⅱ1E期的病变,因病灶较局限以手术治疗为主,尽可能地根治性切除原发病灶及邻近的区域淋巴结,术后辅以化疗或放疗,达到治愈的目的。Ⅱ2E、ⅢE及Ⅳ期的病人则以联合化疗与放疗为主,若患者情况许可,应尽可能切除原发病灶,以提高术后化疗或放疗的效果,并可避免由此引起的出血或穿孔等并发症。
胃淋巴瘤的胃切除范围应根据病变大小、部位、大体形态特征而定。一般对局限于胃壁的息肉或结节状肿块,行胃次全切除术。有时局限的淋巴瘤的边界可能难于辨认,因此需要术中将切除标本的远端和近端边缘作冰冻切片检查,如活检有肿瘤,则需作更广泛的切除。若肿瘤浸润或扩展范围过广,边界不清或胃壁内有多个病灶时,应行全胃切除术。对于术前或术中怀疑恶性淋巴瘤时,即使瘤体较大或周围有粘连,也不应该轻易放弃手术,可在术中做活组织检查,如确系恶性淋巴瘤则应力争切除,因不仅在技术上是可能的,而且常可获得较好的疗效。甚至肿瘤较大须作全胃切除的,术后5年生存率仍可达50%。
胃恶性淋巴瘤可引起较严重的并发症,如梗阻、出血及穿孔等,若不能根治切除,也应争取作姑息性切除;对不能根治病例的姑息性切除成功率约为50%。姑息性切除术不但有助于防止或解除并发症,而且其残留的转移瘤有自然消退的可能。亦有报道在姑息性切除术后辅以放疗,部分病例仍可获长期生存,因此对胃恶性淋巴瘤的姑息切除手术应较胃癌更为积极。对已不能施行姑息切除的病例,术中可将肿瘤定位后,予以术后放疗,也常获得一定的疗效。淋巴结清除范围:淋巴结转移是胃淋巴瘤的主要转移途径,约占50%。因此在根治手术中应注意对应区域淋巴结的清除。
2.放射治疗:
鉴于淋巴瘤对放射的敏感性,通常将放疗作为手术切除后的辅助治疗或作为对晚期病变不能切除时的治疗。关于手术后放射治疗的价值,人们意见不一,有些作者主张放射治疗只限于不能切除的病变及术后残留或复发的肿瘤。而另一些作者则坚持认为不论肿瘤或淋巴结转移与否都应接受术后放射治疗,理由是外科医生术中不可能正确估计淋巴结有无转移或淋巴结转移的程度。总之,放疗成功的前提是需要精确的病灶定位及分期。一般照射剂量为40~45Gy,肿瘤侵犯的邻近区域照射剂量为30~40Gy。
3.化学治疗:
原发性胃淋巴瘤有别于胃癌,其化疗之敏感性已众所周知。化学治疗可作为术后辅助治疗的一种手段,以进一步巩固和提高疗效。通常对恶性淋巴瘤采用联合化疗的方法。较常用且有效的联合化疗有MOPP、COPP及CHOP等方案。近年来,临床或临床实验性治疗所启用的联合化疗方案亦相当多,除MOPP等方案外,主要有ABVD、CVB、SCAB、VABCD、M-BACOD等。据报道均获较高的5年生存率。
化疗前,应在全面了解分析疾病的病理类型、临床分期、病变的侵犯范围及全身状况等基础上,制订一个合理的治疗方案,以增加疗效,延长缓解期和无瘤生存期。
1)MOPP方案:
氮芥6mg/m2及长春新碱1.4mg/m2第1、8天静脉给药。
丙卡巴肼(甲基苄肼)100mg/m2及泼尼松40mg/m2,第1~14天,每天口服给药。
每28天为1个周期,连用6个周期以上。泼尼松(强的松)仅在第1、3、5周期给予。
2)COPP方案:
环磷酰胺650mg/m2及长春新碱1.4mg/m2,静脉给药,第1、8天。
丙卡巴肼100mg/m2及泼尼松30mg/m2,口服,连续14天。
每28天为1个周期,共6个周期。
3)CHOP方案:
环磷酰胺500mg/m2、多柔比星(阿霉素)40mg/m2及长春新碱1.4mg/m2,第1天静脉给药。泼尼松30mg/m2,第1~5天口服。
每21天为1个周期,共6个周期。
二、预后:
1.胃恶性淋巴瘤的预后与肿瘤的临床分期(即具体包括肿瘤的大小、浸润范围、淋巴结转移程度、有无远处转移)、肿瘤的病理组织类型以及治疗方式等有关。
2.通常,肿瘤的临床分期与预后的关系较肿瘤的组织类型更为密切。ⅠE期病人的5年生存率在75%以上,ⅡE期为50%左右,ⅢE期约31%,Ⅳ期约27%。胃恶性淋巴瘤体积的大小与预后也有关,肿瘤直径为5~8cm者,有80%可治愈,瘤体越大,治愈率就越低,直径大于12cm者仅37%治愈率。
3.尽管有报道认为胃恶性淋巴瘤有淋巴转移者手术后的5年生存率可达40%~50%,但一般认为以无淋巴转移的疗效显著,其5年生存率较有淋巴转移者约高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