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肌肉、皮肤症状为主,
两者未必平行,肌肉以躯干、四肢为主,常伴有疼痛,皮肤损害主要出现头皮、四肢、躯干对称性出现水肿性红斑,全身症状可有发烧、关节痛及不同脏器损害。
2.精神障碍
(1)精神症状的非特异性:
(2)一般起病较急者,以急性器质性精神障碍(意识障碍综合征)为主,多发生在躯体病高峰期;慢性起病及疾病早期及恢复期往往以脑衰弱综合征为主;在疾病晚期可出现慢性器质性精神障碍,以人格改变或智能障碍为其特征。
(3)精神障碍与原发躯体疾病——多发性肌炎在程度上常呈平行关系,其临床表现也随原发病的严重程度变化而转变,可由一种状态转变为另一种状态。各类精神障碍常反复,交织出现,错综复杂。本病伴发精神障碍较少见。但有报道可出现抑郁状态、幻觉或妄想状态、精神分裂样精神病、意识障碍(大多为朦胧状态),有时为谵妄状态。
3.神经症状
以神经炎最为多见。也可有癫痫样发作,其他可见痉挛发作、视盘水肿、吞咽困难、病理反射等中枢神经症状,可能与伴发的脑血管病变有关。
1.)有多发性肌炎和皮肌炎病变的依据。
2.)精神症状的出现与多发性肌炎和皮肌炎的进展有时间上的联系。一般原发病在先,精神症状发生在其后,但有些原发病的早期难以发现,比较隐蔽,或未能引起注意,而造成了精神症状出现在先的假象。
3.)精神症状常随多发性肌炎和皮肌炎的缓解而改善,或因其加剧而恶化。
4.)精神症状不能归因于其他精神疾病。